本标准前身为湖南地方标准《瓶装饮用天然泉水》(DB45/T118-2004,以下简称)。2004版标准自发布实施十年来,对规范我区瓶装饮用天然泉水生产经营,确保产品质量,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,促进行业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近十多年来,我区饮用天然泉水产品工艺不断优化,质量不断提高,饮用天然泉水企业数量也从2004年以前6家,增加到2012年的73家,企业数量增长了82.2%。为了适应不断提高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我区饮用天然泉水管理、生产的需要,确保我区饮用天然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,有必要对2004版标准进行修订。
本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在2004版标准基础上,借鉴国内其它省份饮用天然泉水产品的安全质量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饮用天然泉水产品生产现状作适当修改,修订后的标准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基本结构上保持一致,更加体现先进性,适用性和前瞻性。